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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3
電梯部件的維修、檢查和調整要求:
曳引機減速器
1.曳引機蝸輪減速器的運行應平穩而無震動,蝸輪齒與蝸桿螺旋線間的嚙合應保持良好,保證工作的可逆性而無撞擊聲。
2.減速器油池內須有足量和厚度適宜的機油(齒輪油)。油面須保持在蝸桿齒根線以下(即蝸桿和蝸輪齒的接觸面以下)。
3.減速器蓋,窺視孔蓋和軸承蓋與箱體的連接應當緊密,不應漏油。在蝸桿軸伸出端采用橡膠油封密封,此處允許產生少量潤滑性滲油。
4.減速器的潤滑油應保持清潔,從軸封處漏出的潤滑油須用小盒盛接,經濾過后再可使用。
5.曳引機底座的螺栓應緊固無松動現象。
6.減速器在正常條件下運轉時,其機件和軸承的溫度一般應不超過80℃。
7.當減速器在正常運轉下如軸承產生高熱溫度超過80℃或產生顯著的不均勻噪聲或甚至出現磨切和撞擊聲時,該軸承應調換。
8.在檢查減速器蝸輪和蝸桿的齒和軸承的情況時,如必須將減速器拆開時應先將轎廂安置在井道頂部另用倒鏈吊住,并將對重在底坑內用木楞撐住。然后排去減速器內潤滑油,用煤油洗凈。
9.當減速器使用年久后,齒的磨損逐漸增大而當齒間側隙超過一毫米以上并在工作中產生錳烈的撞擊時應考慮調換蝸輪與蝸桿。
制動器
1.制動器必須靈活可靠。閘瓦應當緊密地貼合于制動輪的工作表面上,當松閘時閘瓦應同時離開制動輪的工作表面,不得有局部磨擦,此時在制動輪與閘瓦之間形成的均勻間隙不得大于0.5毫米。
2.直流電磁制動器在松閘時是通過SSBZ開關觸點斷開將經濟電阻串入電磁線圈回路中使溫升降低。電磁線圈的溫升不得超過60℃。
3.制動器電磁線圈的接頭應無松動現象,線圈外部應有良好的絕緣防止短路。
4.制動器的銷軸必須自由轉動并用薄油潤滑。電磁鐵的可動鐵芯在銅套內必須滑動靈活必要時可用石墨粉潤滑。
5.保持閘瓦制動帶工作表面的清潔,不應混進油膩或油漆。固定制動帶的鉚釘必須沉入制動帶,不應與制動輪接觸,使制動輪毛糙。
6.當閘瓦的制動帶磨損后間隙增大,使制動不正常,并發生異常的撞擊聲時應調節可動鐵芯與閘瓦臂之間的間隙調整螺栓,來補償磨損掉的制動帶厚度使其間隙恢復。
7.當閘瓦的制動帶磨損過大,鉚釘頭將冒出或磨損值超過制動帶厚度的四分之一時應及時更換。
8.制動帶彈簧應調節適宜,在滿載下降時應能提供足夠的制動力使轎廂迅速停止,而在滿載上升時制動又是不須太錳,兩閘瓦的制動力應調節均勻。
曳引電動機
1.電動機的連接應保持堅固,蝸桿軸與電動機軸連接后的不同軸度允差:
a.鋼性連接應≤0.04毫米
b.彈性連接應≤0.20毫米
2.軸承的溫度應不高于80℃。
3.由于軸承磨損,使定子與轉子間空氣間隙沿圓周方向分布不均勻而產生噪音時,則應更換軸承。
4.滾動軸承應用鋰基潤滑脂填入約等于軸承室2/3的容積,在工作2500-3000小時后應更換新的潤滑脂。
曳引輪
1.曳引輪槽的工作臺表面應平滑,由于曳引繩張力偏差,造成各繩槽磨損量不一致,則量各曳引繩直徑頂端至曳引輪輪緣的距離差,如超過1.5毫米時,應就地重車或更換曳引輪。
2.為避免曳引繩與曳引輪產生嚴重滑移現象,需防止繩在繩槽內落底,當曳引繩與槽底的間隙≤1毫米時,繩槽應重車或更換曳引輪。重車時,應注意切口下面的輪緣厚度不小于相應鋼絲繩直徑。
3.導向輪的潤滑裝置應保持完整,并應盛滿鈣基潤滑脂,每兩周應擠加一次,如潤滑失效,滑輪將心軸咬住,將引起嚴重事故和損壞。
限速器和安全鉗
1.限速器的動作應靈活可靠,旋轉部分的潤滑裝置應保持良好,每月加油一次。每年清洗換新一次。
2.限速器的張緊裝置應工作正常,繩輪和導向裝置的潤滑應保持良好,每月加油一次,每年清洗一次。
3.安全鉗的動作靈活可靠,有足夠強度,能承受相應的沖擊力。
4.當轎廂被安全鉗夾持在導軌上時,位于轎廂兩邊的安全鉗裝置應當同時發生作用,并且兩邊的作用力均勻,此時轎廂不應有顯著的歪斜。
5.安全鉗的傳動杠桿應予潤滑。鉗口斜塊或滾柱可用鈣基潤滑脂防銹。
6.當安全鉗起作用時,安全鉗連鎖觸頭應即時起斷電作用,將控制電路斷開,使用電動機停止運轉。
7.當安全鉗作用后,應重新檢查和調整間隙,并將導軌進行修正。
曳引鋼絲繩
1.電梯的全部曳引鋼絲繩所受的張力應保持均衡。如張力有不均衡現象可用鋼絲繩錐套螺栓上的螺母來調節彈簧的緊度使其平均。
2.鋼絲繩應有適宜的潤滑,可以降低繩絲之間的磨擦損耗,同時也保護其表面 不使銹蝕,鋼絲繩內原有油浸麻芯一根,使用時油逐漸外滲不須再在表面涂油,如使用日久,則油逐漸耗完,就須定時上油,油質宜較薄,上油不可太多,使鋼絲繩表面有能滲透的輕微潤滑(手摸有油感即可)。但當滲油過多時應進行除油,防止因滲油過多而造成鋼絲繩在曳引輪上有打滑現象。
3.檢查鋼絲繩有無機械損傷,有無斷絲爆股情況,銹蝕和磨損的程度,接頭是否完好和有無松動現象。
4.檢查曳引鋼絲繩如發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予以更換:
a.斷絲在各股之間均布時,在一個擰距內的最大斷線數超過32根;
b.斷絲集中在1或2個繩股中,在一個擰距內的最大斷絲數超過16根;
c.曳引繩表面的鋼絲有較大磨損和銹蝕;
d.曳引繩嚴重磨損后其直徑小于原直徑90%;
5.當曳引鋼絲繩過分伸長時應予截短。
導軌和導靴
1.轎廂和對重導軌應每兩周上油一次,對滾輪導靴導軌不應上油,應定期鏟除導軌表面積污,潤滑油可用10號液壓油。
2.導軌應支撐堅固,保持垂直,不得搖動歪斜,一切緊固螺釘應無松動脫落現象。
3.導軌如因斷油而致表面毛糙或因安全鉗作用而表面損傷,應先設法磨光后再行使用。
4.檢查滑動導靴在導軌上滑行所產生磨擦對其襯墊所引起地磨損情況,假如磨損過甚間隙過大時轎廂在運動中就會產生晃動現象,應及時更換靴襯。
5.檢查導靴時應注意導軌與安全鉗間必須保持適當的間隙以免導靴稍微磨損后安全鉗起誤作用。
限位開關和極限開關
1.限位開關的作用應靈活可靠。當轎廂到達上下端站時,應能不借操縱裝置的作用,自動將轎廂停止,電梯停止后應不能再向原方向啟動,只能向相反方向開動。
2.極限開關的作用應靈活可靠。如電梯因限位開關失效或其他原因不能在上下端站及時停止而繼續行駛時,在超越樓面所規定的距離內(約200-300毫米處),極限開關應起作用,將安全回路斷路使電梯停止運行。
3.檢查限位開關和極限開關時,應先拭去塵垢,將蓋了開啟核實觸頭接觸的可靠性,彈性觸頭的壓縮余量,將觸頭表面的積垢和燒蝕地方用砂布擦清,轉動和磨擦部分可用凡士林潤滑。
操縱箱和召喚按鈕
1.操縱箱上的按鈕應經常保持靈敏,當按下某一層的一個按鈕時相應信號燈即需燃亮,達到正確的作用,無論何時當無外力阻止時須能自動彈回至原位。
2.召喚按鈕應作用靈活正確,當按下某一層的一個按鈕時召喚燈箱上的相應信號燈即需燃亮,達到正確的作用,無論何時當無外力阻止時須能自動彈回至原位。
廳門、轎廂門、門鎖、和門滑輪
1.廳門和轎廂門應平整正直,啟閉應輕便靈活,無跳動、搖擺和噪聲,門滑輪的滾動軸承和其他磨擦部分都應定時潤滑。
2.廳門門鎖應靈活可靠,當廳門關閉鎖上時應不能從外面開啟。
3.檢查門鎖時應先清除積污。當門關閉時核實活動的鎖鉤在鎖殼中嚙合的可靠性。檢查門觸頭在鎖鉤的作用下接觸的可靠性和余量,觸頭和導線的連接情況,清除觸頭的積垢和燒蝕。應絕對消除門鎖在和鎖鉤脫離的情況下觸頭保持接通的可能性。門鎖的轉動和磨擦部分應適當的潤滑。
4.廳門和轎門的電觸頭應靈敏可靠。電梯只能在門鎖閉上觸頭接通下,才能開動運行。無論何時當廳門或轎門開啟觸頭斷開時,電梯應不能開動,在行駛中也應立即自動停止。
來源:深圳市雙工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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